这件事情疑点重重。首先,陈涉、吴广俩人是屯长,是有编制的,负责协助官员带领九百多人朝今天北京一带出发。既然俩人吃着公家饭,怎么还砸公家的锅呢?其次,也没哪条秦国法令说服徭役迟到就要砍头。
出土文物《睡虎地秦简》有一条相关内容:"耽搁一次徭役的人,处罚赔偿两副铠甲。迟到3到5天,口头警告;迟到6到10天,罚赔偿一面盾牌;迟到10天以上,罚赔偿一副铠甲。"
作者推测,陈涉、吴广可能早就预谋反秦了。但是造反这种事儿得凑齐"天时、地利、人和"。"天下苦秦久矣",老百姓烦透秦朝了这算是"人和"。赶到大泽乡遇上大雨,下雨耽搁赶路,反正赶到目的地也要受罚,还不如就地起义呢,这算是"天时"。
那什么是"地利"呢?
"大泽乡",光听名字就知道那里遍布泥泞的沼泽。当陈涉一帮人赶到这里,恰好赶上大雨。陈涉吴广觉得时机成熟了,一方面向服徭役的人渲染:这鬼天气、鬼地方,别说赶路,稍不留神就被哪滩污泥吸进去,小命就没了。另一方面,继续哄骗他们:耽误了日期可是要砍头的,皇帝真是坏透了。然后,派人学狐狸叫,再把字条塞到鱼肚子里,说这是老天让我们反秦。这么一来,大伙儿就上陈涉、吴广的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