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此次调整,官员的俸禄有所提高。
官员此时的俸禄是年薪制,每月支取,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零头。
明朝洪武二十年(公元1388年)九月,朱元璋下令调整官员的俸禄,改为月薪制,同时把禄米、俸钞两项调整为禄米一项。
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从六品、正七品、从七品、正八品、从八品、正九品、从九品的月俸米分别是八十七石、七十四石、六十一石、四十八石、三十五石、二十六石、二十四石、二十一石、一十六石、一十四石、一十石、八石、七石五斗、七石、六石五斗、六石、五石五斗、五石。
从此,明朝官员薪俸的数额基本维持在上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