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雍正二年(1724年),朱之琏被册封为世袭罔替的"一等延恩侯",并由镶白旗抬旗到正白旗,同时,负责祭祀明代皇陵。

与元朝之前的朝代不同,元明清三代以降,延恩侯爵位尽管掌管着祭祀明代皇陵的职责,但却不能穿着明朝服饰,不能采用明朝正朔,不能采用明朝祭礼,且必须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呈明前往",跟元朝之前做法相比,实在是有名无实。
并且朱之琏受赏的延恩侯爵位每年能领到的俸银仅有610两、俸米305石,与真正的侯爵相比,在各项待遇方面实在是卑微的可怜。
尽管如此,对于无德无才的朱明后裔来讲,能够平白无故的多出一项收益,顺利实现抬旗,混得个人前脸熟实在是个美差,因此,朱之琏死后,他的几个儿子们为了争夺延恩侯的爵位相互大打出手,毫无礼义廉耻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