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当时的太皇太后胡氏(胡灵太后)和幼帝元钊并不受人待见,而洛阳城那帮达官显贵被杀,更是没人觉得他们冤枉。

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责任还得从魏孝文帝拓跋宏开始说。
拓跋宏在革俗汉化的过程中,将人分为三等,分别是"国姓"、"郡姓"和"庶姓",又将门第分为六等,分别是"膏粱门第"、"华腴门第"、"甲姓门第"、"乙姓门第"、"丙姓门第"和"丁姓门第"。
这种把人按照出身分层次的做法,固然是两晋南北朝特有的陋习,但在拓跋宏的改革之下,全部被制度化了:所有的官位以血统来划分,只要你投胎投得好,成年之后必然可以获得相应的官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