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背景下,设置一套选拔官吏的标准成为了迫在眉睫的大事,而深知此事重要性的曹丕便于即位之初的黄初元年(220)命尚书陈群构建出了一套崭新的选官制度,也就是九品中正制。所谓九品中正制,大体的内容便是先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出一位在朝为官、德高望重的"大中正",再在这位大中正之下设置一批小中正,以渗透到地方。
有了这些中正官后,朝廷再下发一套人才选拔方案,这套方案将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这也是"九品"一名的由来。方案下达后,中正官们需要评估本地人才的品德、才能,并以其身家背景、社会评价为参考进行综合评议和等级划分。评议结果得出后,中正官要将其上交吏部,而吏部则以此为标准进行官员的任免。

从上述内容来看,九品中正制和此前的察举制其实有相似之处,那便是都以品行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之一。不过,相较而言九品中正制的标准更加统一和具体,这有助于提高人才选拔的效率和质量。另外,曾经的察举制允许地方官员自行征辟下属,而九品中正制则将官吏任免之事收归中央进行,这有助于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和察举制相比,九品中正制更加先进,也更符合时代发展的趋势,不过,随着时代的推移,它的弊端也开始显现了出来。根据九品中正制的规则,对地方人才进行评议的中正官要由朝中有一定声望者充当,而这些人基本都是出自于世家大族。人总是难免会有私心,而这些出自大家族的中正官自然也不例外,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会偏袒自家的后生,这就导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情况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