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变5万!租车公司夸大投保数额,法院判决:补差价(2)

2024-05-13 14:22     360kuai

不诚信,是要付出代价的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李某通过某租车APP向苏州某租车公司租赁一辆汽车,租期为4天,每天在缴纳足额的租赁费用之外,还缴纳50元的"尊享服务费",租车APP中在服务条款注明:"在您购买尊享服务后,无需承担保险理赔范围内的损失以及保险理赔范围外的轮胎损失。"该租车APP同时承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数额为20万元。

租车期间,李某驾驶该车在宁波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严重受损,最终定损为48万元,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按照李某租车时购买尊享服务的约定,租车平台应承担20万元,李某承担剩余的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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