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男子“无证驾驶”车祸身亡:二审判保险公司赔16万!(2)

2024-04-18 13:02     360kuai

家属称,罗某在2018年9月6号通过保险公司的销售员以网上自助投保的方式,缴纳了200元保费,该保险含有16万金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但保险公司称,罗某是该公司的老客户,保险采用投保方式为自助式投保,客户投保时可以看到免责声明。 一审法院认为,罗某自愿缴纳保费,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在投保网页简介上,第七项的免责声明写道,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行为出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法院支持保险公司,判决其不需要赔付。

罗某家属随后上诉称,保险并不是罗某本人自助投保,而是保险公司的销售姚某代为购买,后者将保单交给投保人,并未告知免责条款内容,家属提交了新证据,包括姚某的录音等,罗某作为一个失地农民,并不会操作手机投保,一审认定罗某购买保险理应阅读免责声明和客观事实不符。 家属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其免责声明对罗某不产生效力,而保险公司却说,销售人员姚某将保险内容告知了投保人,也将免责条款说明,但保险公司没有提供相应证据。

南充市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对上述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这部分对罗某不具有效力,罗某家属主张的要求合理有据,应当支持,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并让保险公司赔付死者家属保险金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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