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靴子引发血案,着衣不当招牢狱之灾,明朝初期穿戴不是随便事(7)

2026-02-14 12:42  360kuai

洪武二十六年,因为这靴子还引发了一桩血案。应天府五城兵马司出动上百人,将一个叫颜锁柱的市民抓了,原因就是他在京郊弄了个制靴作坊,制作虎头靴销售牟利。此案后经司礼监下发处理结果:颜锁柱秋后处斩,家眷流放云南。

明初民间女人该怎样穿着

士庶妻冠服:洪武三年定制,士庶妻,首饰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绢。五年,令民间妇人礼服惟紫絁,不用金绣,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带用蓝绢布。

朱元璋对女人还是比较宽容的,不仅颜色上放开了有些,而且后来也允许他们穿除团衫之外的袄子、褙子、裙子等。但对于材料依然是限制很严厉,粗布为主,不许绣金,更不谈宝石等配饰了。如果有钱你想好看点,可以用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