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靴子引发血案,着衣不当招牢狱之灾,明朝初期穿戴不是随便事(6)

2026-02-14 12:42  360kuai

平定四方巾这名字还有个故事。朱元璋看到元末大文人杨维桢戴这种帽子,觉得不错,就问他叫什么名字,杨维桢回禀:"我皇平定四方,乃有中国,此为四方平定巾。"朱元璋大喜,遂推之。农民在明朝百姓中地位算是极高的,他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戴斗笠或蒲笠,不是种田人,这两个是不允许戴的。

普通百姓穿的衣服只能是杂色的盘领衣,切不可和皇帝等撞色,比如明黄、姜黄、柳黄都属于禁色。"庶人衣长去地五寸,袖长过手六寸,袖桩广一尺,袖口五寸。"这些可不能有一点马虎,多一寸都不行,弄不好就出事。

脚上穿的鞋子也是有讲究的,"惟北地苦寒,许用牛皮直缝靴"外,其他地方在洪武二十五年开始就禁止穿靴,可以穿皮札(一种变通的靴子,上下两节分开)。

其实在明初一开始老百姓是准许穿靴的,但禁止装饰,后来有些人弄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来装饰,触动了朱元璋的神经,一怒之下给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