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补缴或者不愿意补缴怎么办?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前者通常称为职工社保,后者称为居民社保。
如果参保人员是在2011年7月之后才首次参保缴费,连55岁、60岁、65岁时补缴的机会也没有。
遇到这种补缴补缴的情况或者能补缴而不愿意补缴,该怎么办呢?可以转为居民社保。
职工社保的待遇通常是居民社保的10倍左右,但是职工社保的缴费水平也比较高,如果参保职工社保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距离15年的缴费年限比较多,或者不愿意继续缴费了,可以选择将职工社保转为居民社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反过来,参加居民社保的人员,是不允许直接将居民社保转为职工社保的。如果居民社保人员想转为职工社保,只能从参加职工社保的时间起,重新计算缴费年限,居民社保缴费年限是不能算作职工社保缴费年限的。
与职工社保男女退休年龄要求不同的是,居民社保对于男女的退休年龄,基本规定都是60岁。如果60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大部分地区是允许一次性补缴的,这样就可以及时获得养老金,而且一次性补缴的金额也不算多,大部分人都能承担得起。

所有城居保都允许在60岁一次性补缴是一种误区。
城居保的保障水平相比职工社保的保障水平,显然要低很多。如果职工社保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退而求其次转为居民社保,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获得退休机会,也没有什么不妥。
但随着社保规则的不断完善,今后即使参加居民社保的人员,也会逐渐发现,60岁一次性补缴社保也行不通了,而且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实施了。如果居民社保人员在60岁时,缴费不满足15年,不能直接补缴了,而是需要继续缴费5年,如果缴费还不足15年,才会被允许补缴剩下的缴费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