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60、65岁符合条件可以补缴,怎么回事?
既然社保补缴大门已经关闭,为何55岁、60岁、65岁时,符合条件还能补缴,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由于我国的社保制度起步比较晚,直到2011年7月才开始正式实施《社会保险法》。
社保法实施也给了社保缴费一定的过渡时间。虽然已经不允许一次性社保补缴了,但是也留下了附带条件的补缴,给了很多参保比较早的人一次社保补缴的机会。
换句话说,如果参保人员,符合一定的条件,还是有机会补缴社保的。那么,社保补缴的条件是什么呢?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社保补缴的条件。一是2011年7月份之前首次参保缴费,二是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参保不足15年后,需要继续缴费5年,然后才允许补缴。
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换句话说,女职工在55岁,女干部60岁,男性职工65岁才有社保补缴机会。
总结一句话,55、60、65岁三个年龄时,参保人员符合补缴条件的,可以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