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总督的数量比较少,管理的地盘是非常宽宽泛的,动不动就管理三四个省,甚至达到了7个省。杨一清担任的三边总督,管辖总督陕西、甘肃、延绥、宁夏的军务。卢象升最多时总管了河北、河南、山东、湖南、湖北、四川、陕西一共7个省的军务。

相比较而言,清朝总督权力要小了许多,地位也没有明朝总督那么尊崇。
清朝一共设立了9个总督,即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东三省总督。这些总督被称为"封疆大吏",其实就是地方官员。他们不具备"钦差大臣"的性质,无法代表皇帝"便宜行事",权力在一定程度上被"缩水"了。
众所周知,清朝除了设立总督外,还在地方上设立了专管一省军政要务的巡抚。总督和巡抚统称为"督抚",都是"封疆大吏",有时候,总督和巡抚还在同一座城里办公,叫"督抚同城"。虽然总督的品级高于巡抚,可总督并非巡抚的上级,对巡抚没有节制的权力。相反,巡抚还从民政、财政、司法等方面对总督形成了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