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很喜欢近亲结婚,还有个原因是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尤其是在清朝的时候。但这种情况通常都只发生在表亲之间,一般都是表哥娶表妹,几乎没有堂兄妹之间成亲的。表亲又分为母系表亲和父系表亲,"姨表"和"舅表"是母系一支,"姑表"起父系一支。在很早的时候,先辈们就规定了"同姓不婚"的婚姻制度,在他们看来,同姓的都是本家,身上流的都是一样的血液,如果同姓结婚,是不伦的,会影响种族繁衍和后代成长的质量,是大逆不道,不孝的行为,是万万不可行的。《左转》里也曾记录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可能大家也会疑惑,古代信息不发达,人们会遵循制度执行吗?放心,那个时候的人们自由办法。如果有人违反了制度,首先宗族的人会惩罚他们,路人或者其他左邻右舍也会谩骂说道,同时官府还会对他们处罚。唐朝同姓结婚会入狱两年,明清时期变成了杖责双方各六十,而且双方必须离异。正式因为这些规章制度和繁文缛节,古代没有同姓结婚的,所以不会产生有缺陷的孩子。

二、宗族允许处理掉有缺陷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