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四川三台县交警大队向一起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绵阳市交警支队复核后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判定驾驶员李女士、死者母亲郑女士承担同等责任。
今年8月12日上午,郑女士近3岁的儿子小昊,在人机混合车道横穿公路时,被李女士所驾驶的汽车撞上,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三台交警大队通过现场勘验,及综合数据分析,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驾驶员和小昊母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对此,双方均不服,提出了复核申请。

事发现场
事发:3岁男童跑过公路时被撞身亡
事发4个月后,郑女士还没有从失去儿子的悲痛中走出来。“我就是去买点肉,结果儿子就没了。”郑女士一说起儿子,就在不停后悔。
8月12日早上9时许,郑女士牵着快满3岁的儿子小昊到小区附近买菜。郑女士到一处肉摊买肉时,儿子说要去看小金鱼。“我看附近路上没有车,就丢了牵着儿子的手。”
郑女士刚转身不久,背后面就传来一位老人叫喊“有娃儿,有娃儿!”郑女士立即跑过去,发现路上停着一辆黑色的SUV,儿子没有了身影。围着车子转了一圈,发现儿子倒在了左前轮下,满脸是血。
“我当时还问司机要纸,给儿子擦血,但那个女的坐在车上,不停地打电话。”郑女士回忆,后来还是附近一家酒店的几名年轻人将车子抬起,把儿子从车下抱了出来。
郑女士表示,儿子很聪明,2岁不到就上了幼儿园。“上了一年多的学,他懂得了很多事。”对于儿子被撞一事,她虽然有监护不力的责任,但作为驾驶员,经过这些人车混合的路段时,是否有礼让行人的举动?
记者从当时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小昊跑着穿过马路,一辆黑色SUV从城墙外的入口开进来左转弯。车子的左前方撞上小昊,随后停了下来。画面中,小昊和车辆几乎同时出现。事发当时的照片显示,驾驶员穿着一双高跟鞋。
驾驶员朋友:孩子突然跑出来避让不及
驾驶员李女士的朋友胡女士,介绍了事发情况。
“车祸发生后,她(李女士)心里也一直不好受,哪个愿意去撞人嘛。事后那一个月,她瘦了快20斤。”胡女士说,当天,在接到李女士的电话后,她就赶到了现场。
胡女士说,她通过监控看到,李女士从城墙外开进来左转弯,小孩子一个转身就跑过来了。“早一点或晚一点,都不会出现意外。”她认为,小孩没有对危险的鉴别能力,突然间的奔跑让李女士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据胡女士介绍,当时李女士的车速很慢,只有每小时7~9公里,是小朋友自己突然跑出来的。事故发生后,她们多次打电话联系家属,希望能给对方一些补偿。“但她们拒绝了,不愿意和我们谈。”
胡女士认为,现在一切都是按法律来办,如果法律怎么判,就怎么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