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逾百万“祖传宝物”被警方扣押后丢失,男子31年追偿未果(4)

2021-10-09 10:49  河南商报

一审判决后,诉讼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洛行终第59号行政判决,洛阳中院二审判决洛铁公安行政行为违法,赔偿孙跃成159.6万元。

关于虎画和玉镯的价值,孙跃成提供的证据有:原洛阳市文物专家胡君周曾鉴定过虎画的证言;个体户潘站伟证实孙持有玉镯上镶嵌的黄金重量达150多克。

2007年6月26日,洛铁公安在再审申请书中,提交了一份自称“足以改变原判的”新证据——洛阳文物商店关于虎画的价值证明。

这份落款时间为1990年3月30日、落款单位为洛阳市文物商店的证明显示:洛阳铁路公安局东车站派出所送来的玉镯、书法三幅,经我站鉴定,均系后仿品。……破损严重的虎画一幅,均系无保存价值的一般作品。不过,重审法院并未认可这份证据的有效性。

张铁雁表示,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请求人关于虎画价值的证据都不够充分,双方均未经过司法机关指定的合法鉴定机构对虎画的价值进行鉴定。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关于被扣押财产价值认定的证据,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提供。本案当中,虎画一直由洛铁公安扣押,他们应当提供证明虎画价值的证据。“即便涉案的财产没有价值,洛铁公安也应当返还。”

法院认为,关于“丢失”虎画和玉镯的价值,应参照同期相关文物的拍卖价定价。2016年瀍河区法院判决显示,最后一次关于虎画的定价为150万元,玉镯为22万元。

▲2016年瀍河区法院判决显示,最后一次关于虎画的定价为150万元,玉镯为22万元。判决书截图

31年追偿未果,已申请国家赔偿

二审判决后,经洛铁公安申请,洛阳中院做出(2007)洛行再字第12号裁定书,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发回瀍河区法院重审。

重审过程中,关于虎画的归属问题又发生了数次民事诉讼,包括虎画原所有人孙德宏儿子孙校中在内的八名孙德宏亲属,向当地法院提起虎画的确权诉讼。

彼时,孙德宏已经去世,且未留有遗嘱。2014年,洛阳中院做出虎画确权终审判决,孙校中等八人要求确认虎画所有权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其合法权益可通过其他途径得到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