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会觉得过于在意犯人的断气时间,这样就是抬杠,谭嗣同的行刑过程只是想说明当时慈禧对戊戌六君子的残忍。但这里我却有个疑问,刽子手执行死刑的时候,他们是否有必要砍这么多刀?
有人认为,这是刽子手没有收到犯人家属的贿赂,所以才会这么残忍,如果家属给了钱,通常都是一刀解决,干净利落。这个观点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家属不忍心亲人受苦,所以行贿刽子手的事在古代确实有发生,不管是死刑还是肉刑,都存在行贿的情况。但是斩首这个刑罚,正如我前面所说,就算是没开刃的大刀砍下去,第一刀犯人已经昏迷,脖子上的颈椎受到重击后还能大声惨叫的情况只有电视剧里才会有。

还有一种可能,我认为是清朝的"专业"刽子手不多。《啸亭杂录》中记载了顺治时期,一位名叫阿里玛的满族武将犯了法,需要执行斩首。当时他的囚车来到宣武门的时候,他用脚勾住了城门瓮洞不让车子继续往前走,并对监斩官巴图鲁提出就在那里行刑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