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与俄国建立军事战略同盟是当时清政府基于当时局势所做出的战略判断,中俄密约的签订某种程度上属于清廷主动自愿的结果,虽然条约确实致使俄国获得在东北修筑铁路的权利,并将势力范围扩展至远东,但顶多算是在国际险恶环境的逼迫下,在寻找强援的急迫心理下,在俄方的蒙蔽诱使下做出的错误决定,若因此将李鸿章打上"汉奸卖国贼"的烙印,未免有些言过其实。
其实在密约签订之前,李鸿章还致电清廷,要求在密约第四款中加上"惟此项让造铁路之事,不得借端侵占中国土地,亦不得有碍大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力"的字样。至于李鸿章收取俄方300万卢布贿赂的说法,仅有俄方档案作为单方证据,有学者考证后认为,尚未有充分证据证实李鸿章确实收取贿赂。
参考文献:
刘忆江:《李鸿章年谱长编》
林乐知、蔡尔康:《李傅相历聘欧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