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行会组织既有自身互助合作的性质,又是官府与商人之间的纽带,其职能作用主要包括:
1、加强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秩序。
出于对行业管理的需要,宋代官府规定,各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都要按行业登记在册,有关经营人员必须加入所在行业行会组织,否则不能从事该行业的经营,以维护行业秩序。
2、限制和排除竞争,协调行业经济。
宋代行会的指导原则是排除竞争,对内为所有会员提供平等机会,大家抱团取暖,有钱一起赚,不能一家独大;对外为本行业取得垄断地位,限制其他经营者随意进入行业,避免行业盲目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