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为保大清江山永固,死前做了两手安排,结果全部被慈禧破坏(2)

2024-03-02 14:42     360kuai

咸丰十一年(1861年)农历七月十六日,咸丰自知病重不起,他在皇后钮钴禄氏(慈安)和懿贵妃叶赫那拉氏(慈禧)的照顾下,召见了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肃顺、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等八位大臣,将时年只有六岁的皇长子载淳立为皇太子,让这八人辅佐载淳,忠心报国,史料称之为"顾命八大臣"。

说完这些,咸丰又命人取来自己御用的两枚私人印章,一枚是"御赏",另一枚是"同道堂",这两枚印章虽然不是玉玺,但是却有着堪比玉玺的作用,因为在咸丰晚年,凡是朝廷发布圣旨,咸丰都会扣上这两枚印章的印记,圣旨才算是有效。时间一长,这就成了惯例,因此可以说这两枚印章有着玉玺一样的地位,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

咸丰将这两枚印章分别赠给了皇后钮钴禄氏和皇太子载淳,皇后得到"御赏",载淳得到"同道堂",懿贵妃(慈禧)对此非常眼馋,(后来慈禧借口载淳年纪小,以代为保管的借口将"同道堂"印章据为己有)。咸丰告诉他们,日后发布圣旨,必须在圣旨的内容前面盖上"御赏"印记,在圣旨内容后面印上"同道堂"的印记,这道圣旨才算合法有效,如果只有一枚印章的印记,那么圣旨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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