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部郎中、员外郎,参与长官、副长官主管之事。
4、屯田郎中、员外郎,主管屯田、营田、职田、学田、官庄。
5、虞部郎中、员外郎,主管山泽、园林、冶炼场。
6、水部郎中、员外郎,主管河沟、桥梁渡口、船只、漕运。
南宋隆兴元年,四司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