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包拯做到开封府尹,是在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正因为他的刚真不阿,不畏权贵的性格,一到任之后,便发现了很多问题。按开封府的旧制,凡往诉讼者,必须先将状纸交由守门的府吏转呈,而是否审理与何时审理也都由府吏通知。因此府吏就往往借机向诉讼者敲诈勒索,没有钱的人连府尹都见不到何况是伸冤。包拯一改这一弊规,将开封府衙正门全天敞开,来自全国各地的诉讼者可接上堂面见府尹,自陈冤屈。

另一方面虽然开封城内皇亲国戚、达官显贵很多,但是包拯只交友,不依附谄媚于任何人,对于案件审理从不偏袒。如果想要通过贿赂的方式或者攀关系的方式找他办事,一律会遭到他的拒绝。并且包拯能言善变,熟识法律,即使是皇帝出面求情,也会被驳的哑口无言。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后面杀国舅、铡美案、斩包勉等一系列故事的出现。在包府尹的治理之下,开封城的社会环境达到了空前的稳定,百姓们都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开封府尹在官职上来讲确实级别很高,但是级别在高也大不过皇权,包拯作为开封府尹能够不畏权贵,斩皇亲杀奸臣,并不是依靠的官职权力的大小,而是自身正直作风。正所谓身正不怕影斜,所有的事情都是光明磊落,一心只为百姓着想,这样的官员才会拥有百姓赋予他的权力,这样的权力才是真正至高无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