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宗室贵族以及功臣,虽然享有众多的特权,但与皇权统治发生冲突时往往会被统治者的意志所左右,法律在此时失去了过去原本的功效,勋爵们即使享有"丹书铁券"作为免死特权,但是他们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在明朝中后期,封爵制度也不再按照以前的标准,常常由皇帝的意志所决定,甚至还会受到权臣、宦官的影响,明朝正德年间,宦官刘瑾主持朝政,都督神英虽然没有开疆阔土的功劳,但是因为曾经贿赂过刘瑾与他关系交好,便被封为了武功伯。
明朝封爵制度中的特权与待遇与历朝历代相比都有所减少,最明显的就是不再有封地。
另外,在免死特权方面也有减少,特别是明朝后期,皇帝在颁发"丹书铁券"的同时,大幅减少了免死次数,并且虽然得以免罪,但是也少不了被处罚。
朱元璋时期曾实施"禁潘",通过这种措施来惩罚犯罪的勋爵,他在故乡凤阳,设立了专门的特种监狱,在这里,犯人们所受的待遇和其他监狱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