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搞所谓“两岸交流行为准则”严管高层登陆(2)

2021-03-25 08:48  环球网

《联合报》称,国民党两岸交流与互动范围包括大陆、香港及澳门。准则草案仅10项条文,其中"党公职"的定义包括国民党中央党部一级主管以上党务人员、中常委及国民党中央级民意代表、政务官;至于县市长、地方民意代表等公职人员,并未列入。

国民党搞所谓“两岸交流行为准则”严管高层登陆

"两岸交流"是指以党公职身份参加大陆及港澳地区党政军机关或其事务单位举办的活动,或与上述机关人员互动的行为。第4-10条包括党公职人员参与两岸交流活动前,应向国民党大陆事务部报备;

国民党搞所谓“两岸交流行为准则”严管高层登陆

两岸交流应遵守"中华民国宪法"、法规、国民党党章及相关规定,"坚持对等、尊严,且不得有向象征大陆地区政权之旗、徽、歌等行礼、唱颂等行为";"党公职人员名下企业不得接受大陆公有企业或党务、军事、行政机关持有相当股份或有相当资金挹注"。其他条文还包括:党公职人员协助台湾人民或台资企业解决法律或商业纠纷,不得有不当利益回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