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中国古代的社会养老很早就己出现,但并没有像家庭养老一样受到广泛的关注,史料记载,梁武帝时政府就已经对贫困、孤老者进行救济,这应该是中国古代社会救济的开端,为后世"养老院"的建立提供经验和范本。至隋唐,根据《天台智者大师别传》记载:"隋开皇十一年(519年),智亲为杨广受菩萨戒,所获檀亲(施舍)各60种,一回施悲、敬两田,使福德增多。"由此不难看出,"悲田"在隋朝就已出现,但此时佛教社会救助的养老思想还没有完全成熟,加之隋代统治时间很短,其社会救助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发展。
唐朝前期,病坊是以寺院为依托,由僧侣创办的,目的是保障那些贫困的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的基本生活,属于寺院自发建立的社会慈善机构,政府并没有参与其中。武则天时期,由于武则天本人对佛教的极度推崇,使佛教寺院的数量增大,病坊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因此,唐统治阶层于长安年间(701一704年)设立了悲田使来打理病坊的日常事宜,这表明唐政府正式的介入到社会救助活动中来,病坊纳入国家管控的轨道上来,但是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是监督和辅导,并没有完全由政府经营的病坊出现。

悲田养病坊在当时相对于免费的庇护所,其中包括针对济贫的悲田院,为照顾高年老人所设的疗病院、为有疾者包括患病老人治病的施药院。收容了社会上很多生活有困难的平民,其中对鳏寡孤独的老人的照顾作用是最大的,病坊不仅为无亲无故、体衰多病的老人提供食物和住宿,也可为他们免费看病施药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以当时的病坊在一定方面具有国家养老院的性质,但是它还不是专门用以养老的机构,可以说病坊的疗养院就是现代社会"养老院"的前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