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勤奋皇帝之一,明代开国元璋出身贫寒。他的祖先因为受不了元政府的压迫而迁徙。因此,朱元璋痛恨贪官污吏成帝后的敲诈勒索。鉴于元末政治混乱,他采取了严格的治理。登基后,全国各地都开展了针对贪官的反腐行动。《二十二史记》记载,洪武年间,"守令贪凉者,进京告状;偷钱六十二(银)以上者,公之于众,还剥皮草",也就是说,当时是重罪因为那些犯了官吏腐败的人,他们会被杀。

历史上,朱元璋对贪官污吏实行的是"法外之法",即不加重法律规定的待遇,贪污案件多为洪武王朝的死刑案件。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朝皇帝朱元璋撰写并制定了一项肃贪纲领,并向全国发布,告诫官员不要重蹈覆辙。此外,朱元璋还在子午门外专门设置了一个"明元鼓"。如果当地人民得不到公正,他们可以去北京打鼓,可以直接告诉皇帝。可以说,在洪武年间,朱元璋对这些措施的决心、力度和准确性都产生了很强的威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