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仁宣二帝(5)

2024-04-19 11:22     360kuai

3.对官田和私田的税粮采用一种称之为平米法的附加税。这项附加税用于运输溯运河而上直达京师的粮食,附加税的一切结余都储存起来用作紧急储备。百姓可在运河河畔的方便地点缴纳税粮,另外缴纳一种特定的附加税,作为士兵们然后把粮食用船运至目的地的报偿。这样就能解除那些需要自己运输的人的负担。

4.在这些府的每个县设济农仓。它将储藏地方官在丰年通过平籴法收集的余粮,以便在自然灾害或歉收时分发。

5.设立以"金花银"或棉布缴纳税粮的制度,其特定的折换率定期调整。这个制度对平民和官府都大为方便,还直接刺激了南方各府货币经济和纺织业的发展

虽然说刚开始受到了一些阻挡但是最终得以实行下来。并且在他去世后仍然得以继续执行。

根据相关统计,朱瞻基统治时期田赋年平均收入已下降到30182233担,比明仁宗统治时期少8%,比永乐时期少5%。在正统时期,此数又进一步降低了10至15%,在以后明朝各代皇帝统治下,年平均征收的税粮始终在2500万至2800万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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