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变法后,为什么明末还是那么穷?(5)

2022-11-10 13:59     360kuai

农业税的整顿并不是张居正改革的全部,张居正改革的另一个着眼点,是商税改革。张居正主张"农商并举",他的方式,是减少税收环节,减免商税,增加税收的效率。一方面,他将海外贸易机构市舶司的权力下放,将贸易的权力完全下放给沿海商人,并且根据每次贸易的数额和利润征税,而不是像过去根据出海时间的长短来征税,这样就保证了大部分商人的利益。

另外张居正减免走税的关卡,减少走税,增加贸易税,也就是根据商业贸易的利润征税,并且严禁商人与当地势豪大户勾结。到了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的时候,明王朝的商业税收益,占到了明王朝国家年收入的四成,这是明王朝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

但是张居正的改革,在1582年他去世后遭到了废止,他的"考成法"被废除,一条鞭法成为仅有的保留项目,清丈土地也因此停止。万历在位的后期由于大批东南商人背景的官员当职,开始了对商税的调整,将主要的商税,分摊到了中小商人身上,大商人们通过与势豪大户的合股经营,获得了免税的特权。

万历后期工商业勃兴,万历也希望增加商业税,但他采取的是简单粗暴的办法,即派太监做"税使"收税。这样的做法自然收上了钱,却让大批中小商人破产,更开罪于商人,因此举国反对,除了太监以及万历本人捞了钱外,几乎是得罪一大片,对商品经济的打击也是惨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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