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在地下室挖地窖 囚禁6名坐台少女当性奴(2)

2020-11-15 05:18     无为市信息网

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

由于面积不足20平方米,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在地下4米处挖了地窖。地窖共分为4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

在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

让民警惊讶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但没上网,供她们打游戏,看影碟。

警方侦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将6名女子诱骗、囚禁之后,强行与这些女子发生性关系,且平时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子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

大约2010年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

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

李浩囚禁6名女子的动机如下:利用女子从事色情表演赚钱,并组织被囚女子外出卖淫牟利。

根据警方通报,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区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

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

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警方介绍,李浩交代的作案动机是通过视频裸聊赚钱。

在地窖内,警方发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地窖内既没有无线网络信号,也没有网线,这台电脑供被囚禁的女孩看电影、听音乐用。

警方介绍,真正用来裸聊的电脑在李浩购买的地下室内,为了防范被囚禁的女孩儿在裸聊时趁机求救,每次裸聊的时候,李浩都亲自控制,裸聊完之后就关闭电脑、拔掉电源。

裸聊的价格是半个小时50元,一个小时100元,通过支付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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