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哭无泪!女子买二手房,110万首付被卖家输光!(3)

2020-11-06 04:11     半岛晨报

律师认为,中介对此事负有连带责任。这起事件,还有一个细节,杨女士当初支付首付款,中介组织双方签协议,盖的却不是祥逸房产的章,而是杭州易居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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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逸房产负责人邵女士表示,他们挂靠在易居房产名下。不过,易居房产认为此事跟自己无关。对此,律师表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合同上盖了公章,只要不是伪造,就必然要承担法律义务。

吴迪:拿回这笔钱两个途径,一个是向房东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要求继续办理过户。房子银行抵押贷款拿不出来的话,只能去挽回经济损失,比如说起诉房东,然后把中介连带进去,中介存在连带的过错责任,要求房东把钱还过来,还不出来就把房子拍卖掉。

不过,由于这套房子有130万的按揭,即使拍卖,银行也是第一债权人。按照房子183万的市值, 杨女士只能拿到53万, 依然无法追回全款。

其实,问题的关键还是在卖家这里。卖家张先生表示,他会尽量筹钱还款。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房子出售前未还清贷款的情况非常普遍,很多卖家会与买家协商,用买家的首付款来解除抵押。这就为首付款被挪用埋下了隐患。那么,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何确保首付款的安全?

21世纪不动产杭州区域副总经理 周晨:更安全的途径只有一个,就是约定好房东要拿款,必须在交易过户,并且在不动产证办出之后。

据了解,杭州萧山区已经出台政策,要求二手房在买卖之前必须还清贷款,才能挂牌交易。但是,这个政策并未在更大范围内普及。不过,一些规范的中介,在二手房交易时,会引导双方在过户完成后,才允许卖家拿首付款,以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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