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给女性的特权,因为权力太大而被后世停用,至今都不敢启用

2023-09-20 08:42     360kuai

我们所知道的古代妇女的地位是极低的。古人认为:三从四德是女人所必备的,也是男人选择妻子的标准。

还有就是三寸金莲。男人们认为这很好看,却把痛苦的缠足强加在女人身上了。

他们认为当一个女人不能生育时,婚姻就失去了意义。由于一妻多妾制度的完善,古代人们逐渐就没有离婚的必要了。正是因为这样的规定,就使妇女的地位相对低下了。但是这些事情只是汉代之后才发生的。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汉代以前女性的地位吧!

历史上许多人对秦朝法律是否定的,因为人们认为秦朝的法律是严厉的。其实后来的法律大同小异几乎都是从秦朝的法律上延续下来的。

秦始皇为妇女制定的特权法是非常仁慈加偏心的:夫为寄豭,杀之无罪。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如果丈夫在别人家厮混,妻子杀了他是没有罪的。按照现代话来说就是,杀了出轨的丈夫,是不会被判刑的。这条法律确实有点暴力,但也很偏向于女性,这在现代社会是看不到的。不是秦始皇特别尊重女性,而是他生活在一个女性地位高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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