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温在太史令的位置上,并不只是演算历法那么简单,而是在职责范围内,主动作为的,比如,他就任之初,就向朱元璋进呈了《戊申大统历》。荧惑星出现在心宿位,预示有兵灾祸乱,刘伯温借观天象之机,请求朱元璋下诏罪己。天气大旱时,刘伯温请求处理久积冤案,朱元璋便当即命令刘伯温予以平反,大雨也就从天而降。刘伯温又趁机请求建立法制,防止滥杀现象。朱元璋这时正要处决囚犯,刘伯温便问是什么原因,朱元璋将自己所做的梦告诉他。刘伯温说:“这是获得疆土和百姓的吉象,所以应当停刑等待。”三日之后,海宁归降,朱元璋很高兴,就将囚犯全部交给刘伯温释放了。
刘伯温的太史令,相当于现代国家气象局局长兼天文台台长。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8年),朱元璋正式即皇帝位,定都应天(今南京市),国号大明。明王朝正式建立的,朱元璋擢升刘伯温为御史中丞兼太史令。
“史”是中国古代一种官名,先秦时期,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国君置御史,则开始于秦朝,御史专门为监察性质的官职,一直延续到清朝。
到了东汉时,始设置御史台,为王朝的监察机构,职掌握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主官,御史中丞副之,领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
唐朝贞观之前,御史台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贞观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十四年(726年)后,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元代的御史制度空前发达,御史台直接在地方设立行御史台,与行枢密院、行中书省并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