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用人方略:官制、赏罚(下)(2)

2021-07-10 17:11     360kuai

唐代还制定了一套考察官员的方法,"凡百司之长,岁校其属功过差以九等。"即各部门的长官每年都要对自己的属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九等,凡流内之官,应考其"四善""二十七最"。所谓"四善"是指:一德义有闻,二清慎明著,三公平可称,四格勤匪懈。这是品德上的考察。"二十七最"是对不同的官员提出的业务能力上的不同的考核标准。例如,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臣之最,拴衡人物,推尽才良,为选司之最多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礼制仅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都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兵士调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军之最;访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等等。并规定"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僧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事废洲,为下中,居官诌诈,贪浊有状,为下下。"(《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胡注》)这里不仅有赏,也有罚,而且赏罚等次分明。照此办理,贪浊之官是难于过关的了。

为了精简官员,李世民还创立了一种退休制度,鼓励官员"致仕"。所谓致仕,就是官员"还禄位于君",辞去官职。李世民在李靖因足疾请求致仕时曾说:"联观自古以来,身居富贵,能知止足者甚少。"他说,有的人无自知之明,"才虽不堪,强欲居职,纵有疾病,犹自勉强"。他赞扬李靖"能识达大体,深足可嘉。联今非直成公雅志,欲以公为一代楷模。"于是下诏书,授他为"特进"散官,位在三公之下,正二品,让他在家养病,享受宰相的待遇。对那些精力衰竭,自己又不肯退职的人,李世民强令他们致仕。宗正窦诞是李世民的外戚,年龄大了,头脑溯涂,以至于与李世民谈话时"昏忘不能对",但仍贪恋禄位,不肯退职。李世民说,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若知一个人不称职还任用他,看到一个人只能取捧禄,什么也干不了的时候还让他在任上误事,不仅伤风败政,人家也会说我为君不明。于是也踢给窦诞一个二品散官,坚决要他退了职。(见《资治通鉴·卷一九四》)

鼓励官员致仕的方法素来受到称道。官员因病老退职,加官一级,待遇从优,既体现了对故旧功臣的爱护,又使得机构精干,吏治清明,为年轻人开拓了仕进之路。因此官制与用人关系极大,既可以利用来奖掖功臣,又可以用来贬罚有罪过者。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为官择人,使吏治清明,机构精干,提高政府机构的工作效力。当用作赏罚手段时,则不可失之于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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