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江苏徐州最大"色情集团":10年组织卖淫16万次(10)

2020-09-02 14:30  上游新闻

2018年8月25日,时任沛县公安局长的曹为民,在会场上被江苏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直接带走。此时距离王在清落网,仅过去两个多月。

2019年11月中纪委发布的《执法者变“保护伞”,公安局长为何滑向违纪违法深渊?》中提到,2018年底,江苏省纪委监委向徐州市纪委监委发出督办函,要求抓紧核实办理以张光明、王在清为首的两个涉黑组织案件涉及的党员领导干部、金融系统人员相关线索。在省纪委监委跟踪督办下,徐州市沛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曹为民,徐州市原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王如席等多人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的问题,相继被查实。

2019年1月3日,曹为民被徐州市纪委监委留置审查。此时的他,仍不忘自己的“大哥”身份。面对纪委工作人员,他声称:“我这个做大哥的,有事情需要钱的时候,哪有那么多钱?他们这些做兄弟的,既然叫我一声大哥,帮我出这个钱,不是应该的吗?”

王在清案发后,曹为民曾作为证人供述了接受王在清行贿事实。曹为民表示,其任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副局长、云龙分局政委、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局长间,8次收受王在清的财物,对王在清的组织卖淫活动进行保护。包括在落实安保任务时,发现开元四季温泉会所有红绳等卖淫器具,视而不见未予查处。在明知王在清的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的情况下,仍召集治安大队领导,要求如查处开元要向局里报备,其目的是不查开元洗浴。其应王在清请托,还约和平路路派出所所长、泉山治安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吃饭,协调王在清和公安人员的关系。

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湖北路派出所原所长李诗涛还提到,王在清为了使开元洗浴的组织卖淫活动不被查处,曾向其送钱、送购物卡。所以接到关于开元洗浴卖淫嫖娼的110报警,就派人去走个过场。为了应对上级检查,还让王在清安排一对卖淫嫖娼人员供其查处。

“曹为民在办公会上说,任何人都不得随便查开元,要查必须经过他同意。有一次民警去开元洗浴中心检查消防工作,还被曹为民批评了。”李诗涛说。

▲黑老大王在清控制的丰疆集团被查封后,人去楼空。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