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中,国军俘虏日军及缴获武器后,会发多少奖金?(2)

2021-07-31 10:17     熊熊点兵

因此国军高层专门发文称:

自抗战以来,各部队所报俘获俘虏及战利品,为数虽多,但实际解送来会者,尚属寥寥,若非随意处置,即系谎报军情。若随意处置,既违国际公法,尤乖人道,不合民族抗战之旨,若系谎报军情,则军法在所严禁。

然而尽管三令五申,由于全面抗战初期的日军战力较强,俘虏的确较少。在台儿庄大捷中,中国军队取得大胜,缴获战利品颇多,虽然战报统计俘虏日军719人,但实则为宣传数字,至徐州会战结束,第二战俘收容所仅收此方向日俘8人。

鉴于俘虏日军极少,对了解日军状况产生极不利的影响,蒋介石在1938年11月的第一次南岳军事会议上说道:

对敌谍报工作不完备,侦探不健全,甚至战斗了几天,连对面敌人部队的番号都不知道。明了敌情的最良要诀就是奖励生擒俘虏、优待俘虏。须严禁残杀俘虏或擅放俘虏,要从俘虏口中探听敌人种种内容,这是收集敌情、判断敌情最主要的一种办法。

1939年3月,国军制定了处置俘虏及搜集敌文件之特种教育暨奖惩办法,对于俘虏日军及缴获战利品出台了相关的奖惩规定。可尽管是有明确的奖惩规定,俘虏及战利品的缴获依然困难。

1940年5月4日,国府渝字第774号训令颁行,修订了俘虏及战利品处置奖惩办法。

其中修订的俘虏日军的赏金为:

俘虏将官1名,奖励法币2000元;俘虏校官(即佐官)1名,奖励法币800元;俘虏尉官1名,奖励法币300元;俘虏军士1名,奖励法币100元;俘虏士兵1名,奖励法币50元。

这个只是概略的赏金规则,但对日军高级军官的俘虏赏金标准偏低,因此实际上还有一套更为详细的俘虏日军赏金原则,总体的赏金比这一个还要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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