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秦朝实行的是郡县制。郡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的秦国,而县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的魏国,战国后期,郡县制就开始在各诸侯国间逐步推行,而秦始皇灭掉六国建立秦朝后,正式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郡县制的机构组成是这样的,全国设有三十六个郡(普遍认为应高于这个数目),郡下面是县或者道,而县下面是乡,乡再往下就是里。这是一个基本的构成,郡的长官为郡守,县的长官为县令或者县长,乡的长官为乡长,里的长官为里正。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治安组织,即亭,《汉书》记载:“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
那么这个亭长恩能够做些什么呢?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从这里来说,亭长更像是现在的乡长,当然,就主管治安这一块来说,说是派出所所长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