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反腐狠到什么程度?让官员个个胆战心惊(2)

2025-05-30 14:02  今日头条

用贪赃得来的钱买官者,尤其不可饶恕

雍正元年五月,经湖广总督杨宗仁清查,湖广(湖南、湖北)两省的亏空情形十分严重,原任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七位高官都被查出对亏空负有责任,但七人中只有湖北布政使张圣弼尚且在任。于是,杨宗仁提出由张圣弼及现任官员分赔完补亏空的方案。

雍正帝虽然将应该杀头的“总督、巡抚、布、按七人”暂且饶其不死。但认为,这一亏空案,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布政使张圣弼一人身上,且湖广亏空数额巨大,以张圣弼一人财力根本无法弥补,将来最多只能追到他家产尽绝。而且,总督、巡抚作为上司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雍正帝对此深恶痛绝,所以指示在处理赔补亏空时,要同时追究满丕等责任人的责任,让他们合力赔补,表示一追到底,说亏空者不赔,除非“他们不畏死”,直追到他们真正无力归还时,再由现任官员设法赔补。

雍正反腐狠到什么程度?让官员个个胆战心惊(2)

显然,雍正帝认为这些贪官污吏罪无可赦,用贪赃得来的钱买官者尤其不可饶恕,处置绝不手软。

与以往不同的是,雍正朝增加了将亏空官员一律革职分赔。

即亏空官员本人审明革职、勒限追补;任所及原籍家产变价赔补;子孙也一并解任承担赔补。对于亏空数额较大的官员,在追赔中的处置尤其严厉,本人在革职后还要被监禁起来,家产一律查封。

例如,雍正元年九月,道员许大定因亏空银米甚多,雍正帝下令将其监禁在湖广,其亏空银米由湖广总督审明勒限追完,若不完,便将许大定正法。而许大定在山东道任内亦有缺欠银两,则交予山东巡抚查明,移咨湖广督抚追取,许大定原籍的家产则交与地方官看守。

雍正帝一向认为,贪官婪取之财都是“肥身家以长子孙”,所以他必欲穷追,追赔过程中的“严刑夹讯”当绝非个案,子弟中的为官者还要受到行政上的连带处罚,直追到那些贪官的子孙成为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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