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性的自由:美国开国元勋为何不废除奴隶制?

2024-03-17 06:02     搜狐军事

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美利坚共和国的奠基者之一。他在《独立宣言》当中的那句名言:“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一切人生来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以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这句话至今在世界范围内被无数人奉为圭臬,作为信仰而虔诚认可。但是与此同时,杰斐逊的家里却还保留着185名黑人奴隶。在他之后50年的生命中,也没有为奴隶制的废除做出任何实际举措。他曾经释放的几个奴隶,在美国历史学家的考证之下,还是他和一位叫做郝思敏的奴隶所生。

人们难免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杰斐逊的天赋权利信条具有普遍性吗? 其天赋权利观与财产权观能够融合吗?他所谓的自由只是部分人的自由?甚而言之,杰斐逊是个言行不一的伪君子?这一疑问除了其他国家的人在不断质疑和疑惑之外,美国人自己也为此争论不休,支持和反对的双方口诛笔伐,投入了非常大的感情。

在支持者一派当中,不管是他的种族观,还是平等权利观,他们积极捍卫杰斐逊的形象,并且认为杰斐逊是美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废奴主义者。他利用一切力量去终止压迫黑人种族的奴隶制,不愧为一个伟大的自由捍卫者。而持消极看法的学者则攻势凌厉,指责杰斐逊本身充满矛盾、言行不一,其人格甚至是可耻的;认为杰斐逊声称“人人自由平等”,但实际上他并不反对奴隶制。

还有一些人另辟蹊径,他们直接跳过关于种族和普遍性的问题。认为杰斐逊所构建的平等观念和人们理解中的不一致,杰斐逊在《宣言》当中说的平等对象不是人类,而是所有的市场,公平交易竞争,没有压迫。而当下更多的意见是一种“预设论”,即杰斐逊所说的平等自由之类的确是具有普遍性的,只不过在当时他的认知当中,黑人不包括他所设定的“人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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