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查,该企业机加工车间的5吨桥式起重机缺失急停开关、钢丝绳出现断裂,容易导致吊物失控坠落,严重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检验走过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是一些企业和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考核巡查组专家表示。
在秦皇岛昆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考核巡查组发现,该企业气瓶充装间使用的是非防爆电气设备。
"这些设备虽然是网络通信设备,但也应具备防爆功能,建议立即更换。"专家表示。
对于专家提出的问题,该企业负责人当场表示:"之前我们不清楚通信设备要具备防爆功能,马上整改。"
考核巡查组专家指出,气瓶充装间作为危险作业空间,存在多重安全风险,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设备。根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四项规定,考核巡查组专家判定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使用非防爆设备的问题,同样出现在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区的抚宁县第一粮库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巡查组专家在该企业一边检查,一边询问该企业负责人。
"这些设备是防爆的吗?"
"不是防爆的,我们正在购买防爆设备,马上更换。"该企业负责人回答。
据悉,该企业是主要从事粮食收购、仓储以及销售等业务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该企业的筒仓工作塔及连廊内的电气控制箱、电动机、传感器等均为不防爆设备。
根据《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考核巡查组专家判定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此次检查发现,一些企业和单位在安全生产设备日常管理、隐患排查、监督检验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也暴露出一些部门对安全监管责任认识不清、隐患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等问题。"考核巡查组强调,有关企业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设备检修、培训教育、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及时、到位,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