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5年1月起,职工养老保险迎来新变化,取消病退,新增病残津贴!

2025-01-14 17:14  头条

2024年12月25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标志着贵州省自2025年1月起,将终止实行多年的病退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全新的"病残津贴"制度。

这意味着,从今年开始,那些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资格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其中,部分病残人员到了退休年龄后,还可以额外获得5%的养老金补助。

简单来说,自1月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职工不再享有提前5年或10年退休的资格,以前贵州省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即可退休,以后就不能这样了。但他们现在有权利享受"病残津贴"。并且,这一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展至所有参保人员,不再局限于距离退休5至10年的条件,即便仅仅缴纳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也有资格享受该政策,只是待遇水平会有所不同。

病残津贴标准

病残津贴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同,设立了三个不同的标准。

标准一

如果病残时,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已经达到退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至20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正好5年,那么可以直接按照退休待遇的同等标准来领取病残津贴,直至退休。且该津贴会随着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而相应调整,这实际上等同于提前退休。根据2024年贵州省的相关数据,这种情况下,病残津贴的标准至少可以达到每月1200元以上。

标准二

如果病残时,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已经符合退休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那么将按照待遇领取地的基础养老金同等标准来领取病残津贴,直至退休。并且病残津贴会随着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按相同比例增加。根据2024年的数据,这种情况的病残津贴最低标准大约为每月840元左右,仅为标准一待遇的70%。

标准三

如果病残时,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尚未达到退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同样按照待遇领取地的基础养老金同等标准来领取病残津贴,但领取时间被限制在12至57个月之间(即1至4年9个月)。具体来说,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可以享受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领取时间增加3个月。

这种情况下,病残津贴的计算方法与标准二相同,但由于缴费年限不足,最低标准会进一步降低。如果极端情况下,只缴费1年便病残,那么每月的病残津贴可能只有60元左右。

如何领取病残津贴

首先,需要向最后参保地或退休待遇领取地的市(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申请,一旦鉴定结果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已激活银行账户的社保卡,前往退休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病残津贴领取手续,审批通过后,即可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符合上述"标准一"和"标准二"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的参保人员来说,当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依然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金待遇。此外,如果是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还可以额外获得5%的养老金加发。

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参保职工不再能够提前退休,这对于那些长期以来依赖病退政策的人员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变化。新的病残津贴制度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距离退休年龄的不同,设置了不同的待遇标准。这意味着,不同情况的参保人员将会享受到差异较大的津贴水平。特别是那些缴费年限较短的参保人员,他们的病残津贴标准将会相对较低。

随着病残津贴制度的全面实施,贵州省在社会保障领域将迈出重要一步。未来,这一制度的具体执行效果和参保人员的反馈将至关重要。贵州省相关部门也将持续关注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政策能够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人群,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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