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店招工要求每天上班16小时,月休仅2天,门店负责人:你情我愿的事不勉强

2025-06-26 16:20  潇湘晨报

深圳一店招工要求每天上班16小时,月休仅2天,门店负责人:你情我愿的事不勉强

近日,深圳一名网友反映,自己到一家甜品店应聘服务员,发现合同上竟要求员工一天工作16小时,月休仅2天。

6月24日,该店负责人承认,合同里的确有这些规定,"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当地劳动部门则表示,遇到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可以投诉。

赵女士(化名)告诉记者,近日到深圳龙华区东龙新村一家甜品店应聘员工,发现提供的合同里规定,"自行走人3天内没有试工工资……所有岗位每个月休息2天。如不安排休息算加班。班次:中午11:00-凌晨3:00(包吃住),班次:中午13:00-凌晨3:00(不包吃包住)"。工作期间严禁玩手机、睡觉,每次睡觉扣5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