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警方也是有了更多的发现,事故中的2名成人郭某与祁某某是亲戚关系,两人在事发中午有饮酒的行为,是在酒后前往池塘捕鱼,没想到发生了意外的情况。
随后在2月21日,警方针对最新的调查结果也是发布了相应的调查通报,通报称:我区立德镇申楼行政村郭庄自然村村民郭某等6人溺亡一事,经现场勘验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经全面调查证实,2月19日14时许,郭庄自然村村民郭某与到其家中走亲戚的祁某某在午饭酒后,骑电动三轮车带两家的4名儿童前往当地鱼塘捕鱼,途中翻入村庄生产路边水沟中,致6人溺亡。目前善后工作正有序进行。
警方对6人不幸溺亡深感痛惜!郑重提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饮酒当有度,酒后要慎行,万勿从事危险性活动发生意外,给亲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痛。
酒精对于神经的麻醉想必不用与大家多说,在饮酒之后会造成反应的迟钝进而导致意外的发生。而对于酒驾行为,也是近年来大家所一直关注的。虽然事故中是驾驶电动三轮车,但是如果酒后驾驶,也难免会导致意外的发生。并且在乡间的河沟边上,因为驾驶不当冲入河中,并且此三轮车是封闭式的,坠河之后,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打开车门,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所以事故还是告诉我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尤其是车上还有4名小孩,也是让悲剧显得更加的沉重,面对这样的惨痛教训,不得不引起我们其他人的反思,安全问题容不得半点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