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羽中
据央视新闻,8月24日,北京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受贿案迎来一审判决。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任羽中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6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从2006年至2025年,任羽中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人事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形成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195万余元。
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受贿30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通常对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任羽中的受贿金额超过这一标准十倍。
他最终被判八年,原因在于任羽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经全部追缴,因此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6月5日开庭时,任羽中已经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判多少年是司法问题,更应该让高校警醒的,却是这3195万元到底围绕什么权力产生。
法院公布了两个关键词:教育培训、升学就业。
这和普通工程项目中的利益输送还不完全一样。高校里的升学、就业、培训,关系到学生和家庭最看重的机会分配。一个学生能不能获得某个机会,一个培训项目由谁承办,一个人在学校能不能获得岗位,其中都可能涉及稀缺教育资源。一旦有人把手中的管理权、人脉和影响力换成钱,受到破坏的首先就是教育公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任羽中的受贿时间从2006年一直延续到2025年,跨度接近20年,任羽中1980年出生--也就是从年纪轻轻的26岁开始,任羽中就开始"管不住手"。
公开资料显示,任羽中先后担任北京大学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人事部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等职,2020年任党委宣传部部长,随后进入校党委常委班子,2024年3月出任北京大学副校长。
高校腐败经常容易给人一种错觉,仿佛只有校长、副校长掌握工程、采购和巨额资金后才容易出问题。任羽中的案件说明,行政权力只要能够影响稀缺资源分配,就可能产生寻租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