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商务部初步裁定加拿大进口油菜籽存在倾销

2025-08-12 20:10  头条

​8月12日中国商务部公布2025年第39号、40号和41号公告,并作出如下决定:

第一,39号公告对原产于加拿大、日本和印度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如下:1、终止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被调查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相关公告截图】

2、对产自于加拿大和日本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保证金,加拿大阿郎新科公司征收26.2%,其他加拿大公司被征40.5%。日本丁基株式会社被征13.8%,其他日本公司被征30.1%。

第二,40号公告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如下:

1、调查认为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存在倾销行为。

2、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征收保证金,所有从事此行业的加拿大公司将被征收75.8%。

第三,41号公告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豌豆淀粉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一天内中方连出三拳,这其中39号公告和40号公告是已经确定了存在倾销行为,并做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的。

而公告中所说的"保证金"大家可能比较陌生,其实它全称应为反倾销保证金,是海关税款担保的一种类型,也是临时反倾销措施的体现。

由于目前只是初步裁定最终的裁定结果还未出来,中方此时征收反倾销保证金是为了防范若终裁倾销成立,进口商可能拒缴反倾销税的风险,所以现在要求进口经营者向海关缴纳担保资金。

如果最终裁定征收反倾销税,那么保证金将转为税款,若最终裁定不构成倾销,保证金通常退还给进口商。

中方在公告中声明了如何计算所应该缴纳的保证金额度,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这里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我们假设海关核定的油菜籽的计税价格为5000元/吨,那么进口100吨的加拿大油菜籽,进口商应该缴纳多少保证金呢?

5000元/吨×100吨=50万元,保证金额=(500000×75.8)×(1+9%)=41.311万元。这里的9%就是我们的农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所以在这种假设情况下,国内进口商若从加拿大进口100吨油菜籽,将需要缴纳大约41万元左右的保证金,当然实际中海关会根据进口货物的真实成交情况审定计税价格,这里的5000元/吨仅为演示。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也就清楚了,保证金实际上由国内进口商来承担和缴纳,就相当于说国内的进口商是这些加拿大企业的担保人。

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向相关的加拿大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呢?因为我们前面也说了,目前只是初步裁定,最终的裁定结果还没出来。

这里也就相当于再给加拿大一个最后的反思机会,如果还是执迷不悟,那么也就别怪中方不客气了。

此前由于美国对加拿大加征汽车税、钢铁和铝产品税,而加拿大也不敢拿美国怎么样,他们想转移压力、祸水东引,所以转头就对中国加征100%的电动汽车税,25%的钢铁和铝产品税。

除此之外,加拿大还打算对中国的太阳能产品、关键矿产、半导体加征关税。而面对加拿大的恶意征税,中方也已经多次好言相劝。

敦促加方尊重客观事实,遵守世贸组织规则,立即纠正错误做法,不要将经贸问题政治化。但是加方压根听不进去,现在中方制裁措施跟上了,那加拿大就准备好接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