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兆成成功起诉多位网民,指控其在网上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然而,每起案件竟然仅获赔1000元,这一结果引发了对网络暴力赔偿标准的广泛讨论。在近几年不断上升的网络暴力背景下,这一现象不仅揭示了我国网络侵权法律实务的挑战,更是亟需法律改革的信号。
周兆成的案件体现了当前网络环境中,个人在遭受网络暴力时所面临的无奈与困境。在判决中,法院认定这些言论构成对周兆成的名誉侵害,要求发布者公开道歉,但赔偿方案却未能覆盖其维权成本。周兆成虽然表示维权并非单纯为了经济利益,但显然,1000元的赔偿远远不能弥补他在维权过程中所付出的律师费、证据收集费用等。显而易见,这样的赔偿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形成了一种对网络暴力行为的纵容。
专家指出,在中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暴力的条款,通常会将此类案件归类于传统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侵犯。这种法律框架虽能为受害者提供某种程度的保护,但却无法充分回应网络暴力的特殊性。针对包括周兆成在内的众多网络暴力受害者,现有的赔偿结构未能实现应有的威慑效果,反而使侵权行为的成本几乎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