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民主化"以后,韩国政界、民众中又都有人看到其他国家--特别的西方发达国家的体制中,检察官没那么大权力,因此不断有人希望向那些体制靠拢,"还权"给警察。

2003年2月24日,即将卸任的韩国总统金大中(左)与妻子李姬镐一起乘专车离开总统府青瓦台 图:新华社/美联
1999年,在金大中担任韩国总统时期,出台了"特别检察制度":
对于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国会通过法案,再由总统任命独立检察官,组成特别检察组进行调查。
独立检察官拥有起诉权。
该制度起码对一些重大案件来说,是能够对检察厅有所牵制--
尹锡悦夫妇遭受调查和起诉正是依据这一制度。
在金大中之后,卢武铉担任总统时,韩国政府推动国会修订《检察厅法》,废除了"检察同一体"条款。在海叔看来,这无疑是从法律层面打破了检察厅内部"上命下从"的原则。
但检察厅内部封闭、僵化的机构文化呢?多少年来纹丝不动。
李明博担任总统时期,继续推动相关改革,扩大警察厅的侦查权,对检察厅的侦查指挥权进行限制。
到了朴槿惠竞选总统时,更是把"检察改革"写进了竞选承诺,上任后她亦推动旨在缩减检察厅权力的改革,但是与前任相同,除了废除大检察厅的中央搜查本部外,改革没有取得实质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