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小吴(化名)蜷缩在出租屋的角落时,大概不会想到:自己目睹母亲被家暴的恐惧、听到继父"我杀过人"的威胁,最后会成为法庭上"精神控制"的铁证。
11月21日,最高法发布的反家暴典型案例里,这个案子像根针,扎破了"家暴是家务事""没反抗就是愿意"的荒唐认知。
一、她的"不反抗",是被恐惧焊死的沉默
2022年夏天,小吴跟着母亲投奔继父张某,进门先撞见的是母亲被扇耳光的场景--这成了她噩梦的开始。
10月5日晚,母亲被张某骂跑后,这个男人坐在沙发上盯着小吴,轻飘飘地甩出一句:"我年轻时候杀过人,蹲过大牢。"
后来的事,是小吴在笔录里抖着声音说的:他拽我进房间,拿手机录视频,边录边说"敢说出去,你妈也别想好过"。全程我没敢喊,不是不想,是腿软得动不了。
庭审时,张某拿出那段"没反抗"的视频狡辩:"她是自愿的!"
可心理专家当庭戳破了这层伪装:视频里小吴的手指在抖,动作全是跟着指令走--这是"冻结反应",是猎物撞见天敌时的生理本能,不是"配合"。
二、4年半刑期,是警钟不是终点
判决下来时,有人说"太轻了"。
但这个案子的意义,早超过刑期本身:
- 它给"精神控制"定了性:家暴从不是只有拳头--用杀人前科威慑、靠家暴阴影施压,让受害者"不敢反抗",就是犯罪;
- 它撕了"沉默即同意"的遮羞布:法庭采信了心理专家的结论--长期活在家暴恐惧里的人,"不反抗"是求生,不是顺从;
- 它给同类案立了标杆:以后再有人拿"没反抗"当借口,这案子就是最硬的反驳。
三、比刑期更该醒的,是"家不是牢笼"的底线
小吴的母亲是家暴受害者,也是把女儿推向危险的人--她逃出门时没带走小吴,等于把孩子扔进了狼窝。
这不是"圣母"式的苛责,而是撕开重组家庭的隐痛:当血缘不再是保护,法律必须是孩子的"安全锁"。
张某这种有故意杀人前科的人,能轻易和未成年人共同生活;小吴求助前,没人发现这个家庭的暴力漩涡--这些漏洞,比4年半的刑期更刺目。
我的观点:这判决是及格线,不是满分卷
4年半的刑期,是法律对"精神控制型强奸"的明确惩戒,但更该追问的是:
- 怎么提前识别"有暴力前科者"的监护风险?
- 当孩子说"害怕家里的人"时,学校、社区能不能多伸一次手?
- 那些困在家暴里的母亲,有没有勇气带着孩子一起逃?
小吴的求救微信"妈,救我",是绝望里的光。而我们要做的,是让这束光,能照进更多还在黑暗里的"小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