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然而
和谐共处的俩邻居
却因一场烟花秀"翻了脸"
甚至对簿公堂
前不久,江苏的王某在自家院落里燃放烟花,其家人以及同村村民李某在不远处观看。没想到,在燃放烟花的过程中,李某眼睛不慎被炸伤。
经鉴定,李某右眼球萎缩构成七级伤残。事后,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王某作为烟花爆竹的占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对因燃放烟花造成的李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王某提出李某当时距离太近,认为李某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法院认为,李某并没有显著不当的过失行为。最终判决由王某承担李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
燃放烟花炮竹自古以来都是喜庆的象征,比结婚生子、金榜题名、乔迁新居或者逢年过节出于喜庆都会燃放一些,可以增添人们喜悦的气氛。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则是为给老人祝寿买烟花庆贺,结果烧毁了2户邻居的房屋,损失财物40多万元!友好的邻居关系也变得很紧张。
2024年春节的晚上,为活跃气氛,家住水寨的王某来到自家屋顶,开始燃放购买的"加特林烟花"。不料突如其来的意外却让他傻了眼,烟花燃放的坠落物意外落到了邻居李某的屋顶平台堆放的木柴等易燃物上,导致后院起火,后火势蔓延逐渐变大,在消防部门紧急救援后,大火最终被扑灭,但李某屋顶及堆放的物品均烧毁严重。
此后双方就财物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邻里关系也因此次火灾事故而几近破裂。无奈之下,今年7月,李某一纸诉状将邻居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
调解过程
案件由水寨法庭承办。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两家原本世代交好,一直互帮互助,但因这起火灾的赔偿问题,两家关系急剧恶化、难以调和,解决这起矛盾的最佳方法就是解开双方心结、消除隔阂,决不能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又因王某已远赴新疆打工,为方便当事人,法官采取了网上调解方式。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从纾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入手,积极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背靠背调解。一方面引导王某要积极面对,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作出应有的赔偿,另一方面,告知李某这次事故确实是王某无心之举,且他现在履行能力有限,希望他能谅解。法官还以多年邻里互帮互助的深厚情谊为突破口,规劝双方珍惜来之不易的邻里情,尝试解开双方心结。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李某降低了赔偿标准,王某也当庭履行并向李某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