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9章85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11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解读学前教育法并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有关情况。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教育部召开发布会解读学前教育法
增加人口流入地区普惠性资源
"法律规定,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文斌介绍,学前教育法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9章,共85条,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扩大普惠性,是该法反复提及的内容。
教育部将推动各地落实学前教育法要求,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增加人口流入地区普惠性资源特别是公办资源,加强人口流动变化较大地区入园供需监测,确保有效满足需求的同时,避免资源浪费;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优化班额和生师比,改善办园条件,实现更高水平资源优化配置。
同时,学前教育还应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提供特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