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师婚外情私密照被泄露起诉前男友,法院:不支持赔偿

2026-01-06 10:00  头条

广西一女幼师,婚外情私密照被泄露,她离婚后,反手起诉了前男友,索赔两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删除照片,但驳回了赔偿请求,理由是女方自身也有过错。

这事发生在广西灵山县,当事人周女士,是一名幼师,她与前男友张某,曾是恋人,两人分手在2023年8月,恋 爱时,张某在出租屋客厅,装了家用摄像头,他还把自己,设置成了授权用户,分手后,张某并未解除授权,这为后面的风波,埋下了隐患,周女士对此,似乎并不知情。

周女士在职期间,与幼儿园老板林某某,发展出婚外情,林某某的妻子黄某,察觉到了丈夫的出轨,黄某心有不甘,开始寻找证据,她联系上周女士的前男友张某,张某手里,正好有监控录像,他将周女士与林某某的客厅画面,截图发给了黄某,黄某拿到照片后,直接发给了周女士的丈夫,最终,周女士婚姻破裂,与丈夫离了婚。

周女士认为,隐私权被严重侵 犯,她将前男友张某,和黄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删除所有 照片视频,公开赔礼道歉,还要赔偿精神损失两万元,她认为,张某偷窥隐私,黄某恶意传播,两人联手,毁了她的家庭,但被告辩称,房 屋是张某租的,查看监控有权限,黄某只是为了核实丈夫出轨,发给了周女士的丈夫一人,并无恶意扩散。

法院审理查明,周女士与林某某,确实存在不正当关系,林某某在几年间,多次给她转账,黄某发现后,才向张某索要照片,照片内容,是两人在客厅的画面,并没 有所谓的裸露照片,法院认为,张某和黄某,未经同意存储并发送他人隐私照片,确已构成侵权,因此,判决他 们 删除相关照片视频,但周女士自身行为,存在严重过错,这是她索赔被驳回的关键。

作为一名教师,其行为有特殊性,教师职业,承担着育人职 责,社会对其道德要求更高,婚外情行为,本 身就违反了社会公德,也触碰了职业道德的红线,根据相关规定,公职人员若有此类行为,会面临严厉 处分,轻则警告、记过,重则可能降级、撤职,甚至直接开除公 职,这种影响,远不止丢掉工作那么简单,个人声誉会一落千丈,家庭也因此破碎。

这件事的核心,在于权利与过错的博弈,周女士的隐私权,无疑受到了侵害,无论她做了什么,前男友和情人配偶,都没有权利私自传播她的照片,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 隐私权,这是底线,但另一方面,周女士的行为,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也违反了教师的 职业道 德,她的"因",导致了后面的"果",法律在保护她合法权益的 同时,也无 法支持她基于自身过错提出的赔偿要求,这就像一个天平,一边是隐私权,一边是社会公序良俗,法院最终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要我说,这事儿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成年人做事,得想后果,尤其是老师这种职业,身上有光环,也有责任,你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自己,还影响着孩子,婚外情这东 西,就像玩火,看着刺激,最后烧到的肯定是自己,前男友和那个妻子,做法也 欠妥,虽然是受害者,但用违法的方式 去报复,解 决不了问题,反而让自己也成 了被告,法律不保护有过错的人,但也不会纵容侵权行为,大家还是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 实做 事 吧。

你觉得这判决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