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嘴上说不,但眼神还在"诱惑"我"
这样的说辞听着很耳熟,不过法官却不听这套说辞,继续查看其他证据。


事件来源网络
脉络:
据悉,这件事起因是新加坡夫妻二人在事情发生的当晚,两人还在因为婚姻问题发生激烈的争吵。各持己见,争吵的不可开交。
可在这期间,男子却突然跑过来强吻了自己的妻子,并且还对妻子强行实施了性行为的举动,对此,妻子越想越生气,于是在第二天早晨便跑到警局报案。

丈夫的论证:
接到案件后,当地警察立刻实施了抓捕,在此期间,丈夫对自己的行为,说出了很多妻子是自愿的理由。

首先丈夫说到的就是,自己的妻子当时虽然说着不愿意,但是实际上她的眼神实在"诱惑",而且后期也很配合,所以自己并不存在犯罪行为。
但是对于男子这一论述,亲属们并不买账,证明当时两人是发生了激烈了争吵。并且妻子提供的多段电话录音,也能证明两人当时争吵的事实。
证据摆在眼前,那些"你用眼神诱惑我"的证据就凸显的并不重要了,法官也选择了无视。
男子这"抑郁症"刚刚好,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冲动,触犯了法律。
法官对他婚内对妻子强行实施性行为的举动,论罪为<婚内强奸>,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对其实施鞭刑6下。


这下男子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对此,网友们的立场分为两级化:
此时有的网友表示:自己虽然也是女性,但是我现在觉得这个男的好可怜。
从我们的角度出发,可能觉得这是男子"征服"妻子的方法,但从当事人角度像,这确实违背了妻子的意愿。
也有的网友表示:新加坡的法律不错,很好的维护女性的权益。
他国就是本着,任何时候,双方都要自愿的状态下才能实施周公之礼。










